我县应加强对湘莲产业的扶持引导
一、“湘莲”是我县传统的特色产品,经过多年的政府扶持和市场调节,产业已经经历了由雏形向规模的蜕变。
具体表现在:①种植基地规模适度,原料供应稳定。县内种植规模在3—4万亩,县外洞庭湖区,5万亩以上,可供原料1万吨左右,其它莲区供应2—3万吨。②龙头凸显。宏兴隆公司已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鸿昌公司晋升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③质量品牌提升,宏兴隆公司生产的宏兴隆牌五个湘莲品种和鸿昌公司“粒粒珍”牌五个湘莲品种已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④协会组织有力。行业自律能力增强,竞争更趋公平,经过整顿,有毒洗白莲已基本清理出市场。⑤外销市场稳定,主要是广、港、台市场和东南亚市场。
二、扶持发展湘莲产业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需要
①湘莲加工贸易,增值空间大,农户种植环节,由壳莲加工成空心白莲,每亩可增收500—600元,而湘莲加工企业每公斤壳莲加工成磨白莲、开边莲等可增值3倍以上,其副产品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开发湘莲深加工,增值空间更大。②湘莲加工是一项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开展湘莲加工可以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有效提高农民收入。③湘莲产业的发展还可带动仓储、运输、机械、食品加工等相关产业发展。
三、对湘莲产业扶持应在以下几方面着手
①从稳定种植环节入手,加大对品种选育、良种引进、品种提纯复壮、病害防治等环节的投入,保证种植安全,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让农业部门着力解决上述问题。
②要引导企业参与种植,建立和发展自己的绿色食品种植基地,按照绿色食品种植要求,选择适宜的基地,采用适度规模,将企业投入基地建设的资金列入生产成本,在税收政策上予以倾斜。
③加强对协会等合作组织的引导扶持,鼓励会员自律,提高湘莲产业和加工的组织化程序,加强对品牌的维护。
④加大对违法生产加工部门的打击。工商、技监、食品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对违法生产加工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合法经营者的保护。
⑤扶持发展与湘莲产业有关的旅游、文化产业,在白石、乌石、排头等有旅游景点的重点区域发展湘莲种植,开展有莲乡文化特色休闲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