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潭县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基地征招公告
各培训基地:
根据《湘潭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更好的完成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促进农民增收,经请求阳光办领导小组同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湘潭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素质。
2、具有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工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育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3、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
4、培训场所和实训场所贴近农民,能够便于农民接受培训。
5、接受县阳光工程检查督促,并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
二、投标范围
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农机校等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三、投标时间及地点
参加投标单位于2011年4月11日到湘潭县农业局四楼会议室参加投标。
四、投标方法及步骤
(一)投标方法。采用自愿参加、平等竞争,组成评审团采用计分的办法考核投标单位进行。各投标单位汇报投标理由及依据,评审团依据投标单位情况进行确认培训机构。报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省阳光办批准,省阳光办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二)投标步骤。投标按照六步进行。一是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材料;二是投标单位提供法人代表、培训资质、师资力量有授课教师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三是投标单位提供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基本情况文字说明材料;四是投标单位宣读培训投标书;五是评审团分别对投标单位进行评议;六是按照培训基地的六条要求确定三个培训基地。七是确定培训机构与阳光办鉴订培训协议。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项目申报书于4月1日前送阳光工程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2、项目投标单位承担专家评议费用。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