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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种子管理站关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提示
各位农民朋友:
一、农民对承包地有选择生产种植农作物的权利,从事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须自愿。
二、从事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须与办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业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合同。
三、从事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存在自然灾害及种子收购等重大生产风险,须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在各自承担责任。
四、在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收购过程中出现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湘潭县种子管理站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