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讨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
农村的改革,关键在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关键在于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即实现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
变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为农民个人所有,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与政策,除能有效地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以外,还能大大有利于农村资源整合和利用,打破农村人口单向迁徙的局面,使城乡人口互迁成为可能,从而引进社会资本发展农业、建设农村,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
进行这一改革,目前已经具备足够的政治经济基础。首先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新的谋生领域和手段;其次是多年的家庭承包,使广大农民谈化和弱化了集体经济的概念,并有了土地属自己所有的实际认同,完全具备了心理承受能力;再次是国家财力已基本具备了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能力。
推进这一改革,必然会引发关于“姓社与姓资”的争论。争论如果不能避免,不如提早引发。争论一段时间后,理论形成了,真理出来了,实施也就水到渠成了。无论怎么争论,有一条基本事实是:全国每个农村人口人平耕地1.7亩,按现行征用土地价格计算不过10万余元,仅相当现在国有垄断行业职工一年的平均工资,我们有什么理由要广大农民放弃这丝毫不影响社会主义性质的微薄财产所有权呢?
(作者为湘潭县农业局党委书记)